法定代表人上任容易,卸任难,已离职却无法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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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20-08-21
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公司法人进行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很多企业家认为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争抢着要当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规定,如果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但未及时改选,即使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后辞职,在改选出的法定代表人就任前,原法定代表人仍然应当履行职务。实践中很多公司在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后怠于选举,导致原法定代表人辞职之后仍然无法退出公司,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产生了“法定代表人上任容易,卸任难”的现象。
A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唯一的股东系甲公司。吴某自2008年9月进入A公司工作,担任人事行政工作。2015年,吴某经甲公司安排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A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任期三年,可连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的执行董事担任。
2018年,吴某董事任期届满之后,向A公司提出辞职,要求免除其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职务。2019年3月,吴某与公司另一名员工赵某签署了《交接清单明细》,载明吴某将公司全部证照资料、印章、财务账簿等移交给赵某。后吴某多次要求A公司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遭A公司拒绝。吴某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法院认为吴某虽任期届满,但A公司尚未改选,在改选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吴某仍应当履行职务,遂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仅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更多是一种责任与义务。很多时候,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为公司行为买账。例如公司对外欠钱不还,债权人在申请对公司强制执行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又例如某些单位刑事犯罪,不仅公司被判处刑罚,作为直接管理人员的法定代表人也有可能被判处刑罚。
因此,如果法定代表人已经辞职,却不能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那法定代表人还需要继续对外承担责任,法律风险很大。
为避免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辞职并变更工商登记的风险,我们建议:
1、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改选期限
很多公司章程只规定董事任期,却忽略了对董事改选期限的规定。一旦后期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认为公司什么时候进行董事改选是公司的自治权利,司法权力不宜干涉。因此,如果公司故意怠于改选,法定代表人起诉要求公司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败诉概率很高。本案中吴某败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因此,为避免任期届满后公司无止尽拖延改选,我们建议企业家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改选期限,例如在董事任期届满后60日内,公司应当完成董事改选。
2、任期届满后先形成改选决议后再起诉
任期届满后如果原法定代表人想起诉要求公司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则应当先督促公司形成改选决议。
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就是公司股东,则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并对改选一事进行决议;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不是公司股东,则只能通过发律师函等方式督促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改选决议。本案中吴某本身只是A公司员工而非股东,无权召开股东会,只能督促公司进行改选。我们此前发布的《董事任期届满,公司怠于改选,为何董事不能要求变更登记?》(点击文章名即可查看)一文中详细阐述了这个问题,可供参考。
3、不要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
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家没有意识到担任法定代表人背后所隐藏的法律风险,接受亲戚或朋友的委托,担任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我们建议企业家不要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一是因为前文已述,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很大;二是因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与公司无关的外部人员,不是公司股东。如果后期想要辞职,不具有股东身份的法定代表人无法召开股东会形成改选决议,也比较难有效督促公司改选。【公司法研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