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被私用怎么办?
作者:原创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日期:2020-10-16
很多人碰到过这样的问题:与他人签订合同时,发现对方落款时加盖有单位公章,于是以为对方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在合同价款等方面约定的相对较高。事后才发现对方是公章私用,只得向法院起诉。如公司尚在经营中,该笔合同价款可请求公司承担,但如公司已被注销,便要自担对方无法还款的风险。
A公司会计蔡某向沈某借款,出具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的借据,鉴于蔡某在借款时系该公司会计,加之借据上盖有财务专用章,沈某误以为蔡某是代表公司的借款行为,基于此错误认识向其提供了借款。
后蔡某经催告仍没有如约还款,沈某诉至法院,要求蔡某和该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蔡某的借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由于该公司在公司管理和财务制度方面均存在明显的过错和漏洞,最终判令该公司也须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蔡某追偿。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擅自使用公章与第三人建立法律关系,公司存在管理过失或明显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公司会计蔡某私用公司财务专用章,构成表见代理,公司由于制度上的漏洞与管理上的疏忽,公章的使用成为法院判定其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给其带来经济损失。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我们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规避上述法律风险:
1、建立公章日常保管制度
公司印章采取分级保管的制度,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岗位职责中予以明确;公章应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防止损毁、遗失和被盗。关于印章如何管理的认定,我们此前发布的《公司证照、印章,应该由谁来保管?》(点击文章名即可查看)有详细阐述,可供参考。
2、明确印章保管人责任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必须严格依照公司对印章的使用规定使用印章,未经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在使用中,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检查印章使用是否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如不符则不予盖章;明确规定在印章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3、如公章遗失,应第一时间报案并发布声明
如果公司的公章不慎遗失,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都有备案,所以一旦遗失,要第一时间由法定代表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然后就要需要持报案证明原件等材料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之后再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核发《刻章许可证》,持《刻章许可证》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即可。如未第一时间报案发布声明,一旦被他人使用,公司有要承担责任的风险。【公司法研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