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如何让股东来承担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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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20-11-02
公司发起人是指发起设立公司的股东,也就是公司的创始人、原始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不仅有权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还有权要求公司发起人与该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那如果未出资的两名股东均是公司发起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他们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吗?
B公司是A公司债权人,享有500万债权,但A公司无力清偿该债务。B公司经查发现,A公司共有5名股东,其中张某和薛某各有200万、400万出资未到位,两人均是公司发起人。
B公司打算起诉张某和薛某,但发现张某因赌博已在外欠付大量债务,名下已无财产。而薛某资金充沛,仅房产就价值1000多万元且尚未被抵押、查封。
为最大程度要回欠款,B公司将张某、薛某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薛某各自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A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另外,要求张某和薛某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张某、薛某作为公司股东,未在期限内出资完毕,应当各自在未出资的200万元、40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张某、薛某均为A公司发起人,应当对未全面出资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故,判决支持了B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如果B公司仅起诉张某、薛某要求其在各自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500万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由于张某已无清偿能力,B公司最多只能要回400万,无法弥补B公司全部亏损。但B公司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要求张某、薛某互相承担连带责任,这个时候就可以要求薛某帮张某还债,由于薛某资金充沛,B公司可以顺利要回全部500万款项。
由此可见,如果债权人只单独追究某个股东的出资责任,如果该股东丧失清偿能力,债权人就无法实现全部债权。
为帮助债权人最大程度实现债权,我们建议:
1、股东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不仅可以起诉股东,还可以起诉公司发起人,要求公司发起人对股东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如果有多名股东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且其同时具有公司发起人身份,债权人可以要求这些股东互相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本案中的张某和薛某。需要注意,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要求股东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的,只有当这些股东同时具有发起人身份,才可以增加这项诉讼请求。
2、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协助抽逃的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债权人不仅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或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协助抽逃是指为股东抽逃出资提供便利,例如在股东伪造的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将出资转出。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挪用公司财产、将公司财产与自己个人财产混同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导致公司财产减少,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则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作为债权人需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股东存在此类行为。【公司法研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