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出现僵局,如何避免公司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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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21-05-31
股东依法依规行使权利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管理机构履行职权,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但是如果因股东之间或者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和个人矛盾,而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运转,使公司无法对经营管理事项作为任何有效决议时,便形成了公司僵局。一旦出现僵局,多数股东会选择起诉要求解散公司,那么此种情形下该如何避免公司被解散呢?
A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甲;2003年9月25日,A公司增资至9000万元。
根据财务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A公司资产总计达5.17亿元,未分配利润3.66亿元。
后经过多次股权转让,至2019年8月9日,A公司股东变更为:乙(占50%股权),B公司(占50%股权),经法院判决确认,乙持有的股权实际系甲所有,甲为A公司持股50%的股东。
在A公司股东变更期间,新老股东一直纠纷不断,长期存在诉讼,多年未召开股东会,也没有作出过任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并且,甲的股东身份一直未得到A公司的确认,乙要求行使股东权利及查看公司账册时均无法得到回应。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A公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A公司已经存在股东僵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因两名股东各占50%股份,具有同等表决权,只要股东之间意见存有分歧、互不配合,就无法形成有效表决。A公司已持续近10年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其内部运行机制已经失效,无法对公司形成有效的管理。其次,公司的经营管理如果出现严重困难,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以及股东权利实现,从而对股东的利益构成严重损害。遂判决解散A公司。
公司僵局无论对公司还是对股东的利益都构成严重的损害。即便公司可能本身处于盈利状态,但如案例中A公司一样,其股东会机制长期失灵,内部管理发生严重障碍,内部机制无法正常运行、无法对公司的经营作出决策,已陷入僵局状态,因没有相应的应对和解决机制,从而只能面临公司解散的后果。
公司应当如何预防和应对公司僵局从而避免公司被解散的风险,我们建议:
1、应尽量避免股权结构的平均化
不合理的股权结构会阻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因此应当对股权结构进行合理安排,否则,向案例中A公司两股东各持股50%,一旦出现矛盾,便无法形成任何有效决议,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与发展。如果因双方出资对等而无法避免持股比例对等的,公司可以在章程中约定不同于持股比例的表决权,以防止出现股东会表决僵局。关于股权比例设置,我们此前发布的《股东个人矛盾,为何最终导致公司解散?》(点击文章名即可查看)一文中详细阐述了这个问题,可供参考。
2、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僵局应对机制
公司僵局对公司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无法形成有效的决议,经营管理失控。因此可以在公司章程预先规定,如果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或无法形成任何有效决议,各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由各方指定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来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并进行居中调解,也可以是由特定机构或人员暂时接管公司事务,以防止公司经营管理因股东决策僵局而无法正常运转。
3、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权强制回购条款
除了约定公司僵局的应对机制,公司还可以通过章程约定,出现公司僵局情况下(如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满足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的股权对价或者各方一致同意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净资产折算的股权价值来回购相对方股东的股权。当然也可约定由公司回购该股东的股权,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减资,实现股东退出,避免公司解散。【公司法研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