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一个月未付款,合同为何无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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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20-09-25
现实中,企业往往认为只要合同里约定了违约责任和解除条款,一旦对方出现如逾期不付款等违约行为,自己就可以根据约定要求对方赔偿或者解除合同。但实践中,如果合同里解除条件约定的不清楚,即便对方违约在先,企业也可能无法要求解除合同。
A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6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两人:甲(占股70%)、乙(占股30%)。
2017年12月2日,甲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1)甲持有的A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B公司;(2)B公司分期支付1.5亿元的股权转让款,第一次支付为协议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剩余部分即1250万元;2018年3月1日前再支付30%;2018年6月1日前支付剩余的40%。(3)双方在协议签订后7日内应完成A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印章证照及财务档案等的移交手续。(4)如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后因B公司未按约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250万元,甲于2018年1月14日向B公司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B公司不同意解除,要求继续履行协议,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因合同解除条款约定不明,甲的解除行为无效,《股权转让协议》应继续履行,甲应配合B公司进行A公司办理经营管理及印章证照、各类资产的移交。
很多企业家在签约时认为约定了“对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等类似条款就能保障自身权益,但是对方迟迟不付款,即便构成违约,企业据此要求解除合同的也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正如案例中虽然B公司逾期付款长达一月之久,由于合同解除条款约定不明,导致合同无法解除,1250万转让款甲分文未收,却仍要继续履行移交公司经营权限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风险巨大。
为避免对方违约企业却无法解除合同,仍要承担继续履行的风险,我们建议企业家在合同签约时,对以下几方面进行约定:
1、应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的具体条件,如约定不明,则法院会适用法定解除条件进行判断。
如果合同仅泛泛约定一方违约,守约方即有权解除合同,法院会认定该条款属于对解除条件约定不明,而适用法定解除条件进行判断(如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因此合同应当约定明确的解除条件,如:在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如卖方逾期【15】日未按约发货或货品质量经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以单方通知解除合同。”基于商事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法院会依据约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审查,判断是否达到解除条件。
2、如达到合同约定解除条件,守约方应在一年内行使解除权。
当一方违约行为达到解除条件时,守约方如果不及时行使解除权,则会丧失权利。所以,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权人应在一年内以书面通知或起诉的方式要求解除合同。我们此前发布的《达到合同约定解除条件,为何不能解除合同?》(点击文章名即可查看)一文中详细阐述了有关问题,可供参考。
3、合同解除的,可同时要求违约方进行违约赔偿。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守约方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因此,企业在签约时应注意同时约定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条款,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合同法研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