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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一年未到岗,公司却无法按旷工辞退!

作者:原创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日期:2021-11-26

员工在公司工作获取劳动报酬,公司对员工进行用工管理。如果员工因不配合公司相关管理事宜而长期未到岗工作,而公司又没有及时要求员工返岗也未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处于两不找的情况近一年之久。那么之后公司可以以该员工长期旷工将其辞退吗?

 

 

经典案例

甲于2013年3月11日入职A公司处,担任化工事业部销售经理。双方签订有期限至2019年3月10日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8000元。

 

另2014年12月1日,双方就资源合作项目又另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甲利用自身掌握的资源给A公司提供销售渠道合作,并且双方按比例缴纳风险保证金,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后因A公司需对该项目需要财务审计,故要求甲配合查账,但甲不配合A公司的工作。于是甲自2017年7月1日起未再按时打卡上班,但A公司并没有要求甲及时返岗,也没有对甲未出勤的行为采取有效管理的其他措施。

 

2018年4月19日,A公司以甲连续旷工三天、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书面通知甲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向甲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

 

2020年10月26日,甲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仅支持了甲的部分申请,甲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劳动者有通过提供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然甲所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尚不足以证明原告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正常提供劳动,A公司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原告未出勤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依法认定双方劳动合同处于中止履行的状态。因双方劳动合同处于中止履行的状态,故被告以原告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确有不当,判决A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应当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

 

 

风险提示

虽然员工长期未到岗上班,但是公司如果没有及时对员工的旷工行为进行管理,即未向员工发出返岗通知等要求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通知,双方长期两不找的状态,可能被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合同处于中止状态,公司如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公司治理建议

公司应当如何应对劳动合同中止情形呢,我们建议:

 

1、公司可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

 

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如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劳动者因涉嫌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等。劳动合同中止的,用人单位停发工资,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帐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且期间不应计算劳动者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时间。

 

2、公司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止协议

 

如果员工确实发生了需劳动合同中止情形的,公司应当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中止协议》,明确中止期限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如果员工突然未到岗上班,公司又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及时向员工发出《返岗通知》,如无回应,应当再发出书面《劳动合同中止通知书》,明确双方劳动合同中止,公司可不予发放公司并暂时办理社保封存手续。

 

3、员工返岗后公司应继续缴纳社保

 

如果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员工返岗继续工作的,公司应当及时解封社保账户,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员工经通知后仍未返岗可以旷工进行处理。那么如果员工处于停薪留职期间,其社保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呢?我们此前发布的《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可以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吗?》(点击文章名即可查看)一文中详细阐述了这个问题,可供参考。【劳动法研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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